010-64566144

      010-64566344

      010-64586645

      010-64586646
  ※ 国内6小时港到港服务
  ※ 国内12小时港到门服务
  ※ 国内24小时门到门服务

  公告:北京金鸽航空快递货运有限公司网站正式开通,欢迎大家浏览
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4号

  【发布单位】商务部、海关总署
  【发布文号】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4号
  【发布日期】2005-06-27

  商务部于6月19日公布了《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(暂行)》(商务部令2005年13号)。根据该办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,自2005年7月1日起,第一批《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》(商务部、海关总署2005年第7号公告)所列商品不再实施出口自动许可。凡2005年7月1日后向海关申报出口列入《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》的至美国、欧盟(25个成员国)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纺织品,海关不再验核《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》。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七日


 
关于我们 | 服务声明 | 联系我们 | 诚聘英才 主办单位:北京金鸽航空快递货运有限公司
Copyright © 2005 金鸽货运 AllRight Reserved
京ICP备06021584
联系地址 北京市首都机场天竺镇府前一街 32 号中国广厦 1010 室 ( 天竺中学对面 ) 联系电话: 010-64566144、64566344、64586645/6